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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学院师生参加婺城区开展第55个世界地球日暨“爱鸟周”普法宣传活动

来源:农学院作者:赵雅婷 顾意凤时间:2024-04-19浏览:14设置

4月17日上午,婺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婺城区林业局、婺城区执法局、开发区执法局,共同开展第55个世界地球日暨“爱鸟周”普法宣传活动,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安全信息员、资助对象应邀参加。


       

以案说法

当日,学校农学院30余名师生走进婺城区人民法院,旁听王某云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庭审。
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

原来,王某云通过拉网诱捕方式非法抓捕四只画眉鸟,经鉴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云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罚金4000元的刑罚。野生动物作为宝贵自然资源,对维护生态平衡,建设美丽地球家园具有重要价值。

       

      

宣判结束后,具有野生动植物保护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现场互动答疑,倡导同学们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者,珍爱地球、保护自然的践行者。大家纷纷表示,通过旁听庭审,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司法程序,对法治有了更坚定的信仰,同时会树立“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”的生态理念,积极践行关爱地球、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。

   

普法市集

庭审后,农学院30余名师生前往世贸中心广场普法市集,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播放环保宣传片、发放宣传册、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,向大家讲解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,介绍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作用等。


     

  

      

活动现场,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家为同学们讲解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,同时开办环保知识讲座,解答大学生关心的生态保护问题,引导大家要养成珍惜资源、爱护地球、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习惯,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环保与法律意识。

     

        

学校农学院动物医学专业的祝磊同学表示,本次活动与自己学习的专业息息相关,他不仅了解了动物保护法律知识,还感受到了婺城区人民法院为推动环境事业所做出的努力,希望今后能够继续举办类似的活动,帮助更多的人增强法治观念、提高法治素养。

通过参加此次活动,不仅加深了师生们对环保法律的认识和理解,也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,携手共进为地球家园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(责任编辑:周飞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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